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評測
來源:電子政務網 更新時間:2022-08-30

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當前各地區各部門積極推進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設,開展網上辦事,有效優化了政府服務、方便了企業和群眾,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營造了良好環境。但同時也存在網上政務服務內容不規范、服務不便捷,網上政務服務平臺不互通、數據不共享,線上線下聯通不暢,政務服務的標準化規范化程度不夠高等問題。為此,需要進一步加強全國一體化的“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和服務體系整體設計,不斷提升各地區各部門網上政務服務水平。

《“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按照“堅持問題導向、加強頂層設計、推動資源整合、注重開放協同”的原則,以服務驅動和技術支撐為主線,圍繞“互聯網+政務服務”業務支撐體系、基礎平臺體系、關鍵保障技術、評價考核體系等方面,提出了優化政務服務供給的信息化解決路徑和操作方法,為構建統一、規范、多級聯動的“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和服務體系提供保障。
適用范圍:

全國各地區各部門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包括各級政務服務實施機構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手段,構建“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整合各類政務服務事項和業務辦理等信息,通過網上大廳、辦事窗口、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等多種形式,結合第三方平臺,為自然人和法人(含其他組織,下同)提供一站式辦理的政務服務系統,邏輯上主要由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政務服務管理平臺、業務辦理系統和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平臺四部分構成。
政策依據:
國辦函〔2016〕10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的通知》

評測標準:

1.國辦函〔2016〕10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的通知》
2.GB/T 25000.51-2016《系統與軟件工程系統與軟件質量要求和評價(SQuaRE)第51部分:就緒可用軟件產品(RUSP)的質量要求和測試細則》
3.GB/T 25000.10-2016 《系統與軟件工程系統與軟件質量要求和評價(SQuaRE)第10部分:系統與軟件質量模型》
4.GW0014-2017《國家電子政務工程項目應用軟件第三方測試規范》

組織方式:

一般可由全國各地區各部門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單位,在網上政務服務平臺上線前委托第三方質檢機構實施評測或評估。
評測內容:

測試內容:重點關注平臺的功能、性能效率、共享平臺等測試,也可根據平臺建設需求,對信息安全性、可靠性、兼容性、易用性、維護性、可移植性等質量特性及用戶文檔集進行測試。
功能測試:依據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設需求及相關技術標準,測試其政務服務統一申請、統一受理、集中辦理、統一反饋和全流程監督等功能是否符合建設需求。
性能效率測試:依據被測系統使用需求,分析性能效率測試業務模型,重點關注檢索、信息填報、繳費等,與自然人、法人辦事密切相關的典型業務在不同并發用戶量訪問情況下的響應時間。
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平臺測試:對基礎設施層的硬件基礎設施、網絡進行檢查;對數據資源層的數據進行必要的檢查;對應用支撐層的CA和電子印章、工作流引擎、電子表單、消息服務等各種通用組件以及用戶管理及認證、支付平臺和物流平臺等中間支撐系統進行測試;對業務應用層的政務服務事項管理、運行管理、電子監察、電子證照管理等功能進行測試;對用戶及服務層的用戶注冊、事項發布、事項申請、辦理互動、辦件查詢、服務評價等功能進行測試。

評估內容:參照《“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附錄五,結合委托單位實際需求確定評估指標體系,實施評估。
結果利用:

評測結果可作為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上線的參考;作為政府內部績效考核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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