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建設工作方案
來源:電子政務網 更新時間:2022-08-18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政辦函〔2022〕59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云南省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建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并按照要求完成標準化、規范化建設任務,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全面提升移動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8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云南省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建設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建設指南的通知》(國辦函〔2021〕105號)精神,進一步整合全省移動政務服務資源,著力破解云南省政務服務移動端建設管理分散、標準規范不統一、多端體驗不一致等問題,推動全省政務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移動端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和協同化、一體化服務,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籌規劃、需求引領、創新驅動、安全可控的原則,推動全省移動政務服務應用“一端集成、全省共用”,全面提升移動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2022年10月底前,升級“一部手機辦事通”(以下簡稱“辦事通”),滿足全省移動政務服務主要提供渠道和總入口需求,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查詢、預約、辦理、投訴建議和評價反饋等一體化服務;建成省平臺移動政務服務應用管理系統,對接入“辦事通”的各類移動政務服務應用進行規范管理和統一監測。

2022年底前,分批分類有序推進各地各部門移動政務服務應用(含APP、小程序、公眾號)接入,基本實現全省移動政務服務應用統一服務入口;基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總體架構和對接標準規范,按“成熟一批、上線一批”原則,將“辦事通”政務服務應用接入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實現有關服務應用在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同步接入、同源發布、同質服務;編制省平臺移動端高頻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將企業和群眾經常辦理的事項全面納入清單管理、動態更新,實現清單內事項“掌上可辦”;推動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在移動端實現“跨省通辦”。

二、總體架構

“辦事通”作為全省移動政務服務的主要提供渠道和總入口,與其他省、區、市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國務院部門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和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共同構成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各地各部門原則上不再新建獨立對外服務的移動政務服務應用,應依托“辦事通”統一對外提供移動政務服務;已建成的各類移動政務服務應用,要按照統一標準規范和“應接盡接”、“應上盡上”原則統籌整合并接入“辦事通”。(層級架構見附件1)

“辦事通”技術架構主要包括基礎支撐層、業務服務層、應用管理層、服務提供層。基礎支撐層提供基礎數據庫、數據共享、安全基礎設施以及云計算、大數據分析等基礎支撐。業務服務層提供統一事項管理、統一身份認證、統一申辦受理、統一電子證照、統一電子印章等公共支撐。應用管理層部署移動政務服務應用管理系統,提供開發管理、用戶管理、服務應用接入管理、服務發布管理、運維管理、互動管理等功能,實現對移動政務服務應用的規范管理和運行監測。服務提供層通過移動APP、小程序等服務渠道,按照統一標準,面向企業和群眾提供政務服務事項咨詢、辦理、查詢、評價等服務。(技術架構見附件2)

三、強化基礎支撐

(一)統一標準規范

根據國家標準修訂完善省平臺移動端整合對接、質量管理、安全防護等標準,進一步規范移動政務服務應用(含APP、小程序、公眾號等)管理。建立省平臺移動端數據和網絡安全防護、日常監測、風險預警、應急處置機制,持續加強保障。各地、有關部門按照統一標準規范進行接口開發、應用接入、界面交互等,確保接入應用規范運行。(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二)統一清單管理

基于全省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圍繞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編制省平臺移動端高頻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并動態更新,推動有關服務應用在移動端、電腦端(PC端)、自助終端等同源發布、統一管理。(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2022年10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推進)

(三)統一身份認證

基于自然人身份信息、法人單位信息等國家認證資源,依托省平臺統一身份認證系統,統一身份認證標準,規范身份認證渠道,建立身份認證結果糾錯機制。根據移動端辦事服務需求和特點,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斷優化“辦事通”身份認證服務,為用戶提供二維碼、手勢識別、指紋識別、聲紋識別等安全便捷的身份認證服務方式。(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配合,2022年底前完成)

(四)統一服務入口

按照先易后難、分步實施的原則,分批分類推進各地各部門移動政務服務應用接入“辦事通”,實現全省移動政務服務入口統一(接入模式見附件3)。各地各部門現有的移動政務服務應用要全部接入“辦事通”,逐步停止原渠道的對外服務。中央駐滇有關單位接入國家部委平臺提供服務的移動政務服務應用,應同步在“辦事通”提供有關服務應用入口。新增的移動政務服務應用,由省直部門牽頭按照統一標準規范開發并接入“辦事通”,或者依托“辦事通”統一開發工具自行開發。各地各部門要做好運維監控工作,確保接入的應用安全、穩定運行。(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滇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2022年底前完成)

(五)統一應用管理

建設省平臺移動政務服務應用管理系統,面向工作人員提供移動政務服務應用注冊、審核、發布、監測等功能,對各地各部門接入的移動政務服務應用進行統一注冊、審核、發布、監控,推動有關服務應用在“辦事通”、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自助終端等服務渠道統一管理、同源發布、一體化服務。規范各類移動政務服務應用,建立統一檢測機制,按照統一標準監測管理各渠道移動政務服務應用運行情況,對出現問題的及時采取反饋、糾錯、下架等措施,確保有關服務應用安全可靠運行。(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2022年10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推進)

(六)統一公共支撐

不斷升級完善省平臺統一事項管理、統一申辦受理、統一電子證照、統一電子印章、統一“好差評”以及電子檔案、便民支付、服務熱線等功能,為“辦事通”提供統一公共應用支撐和協同化、一體化服務。(省政府辦公廳負責;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配合,2022年10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推進)

(七)統一數據共享

升級省平臺政務服務數據資源中心,統一受理各地各部門政務服務數據共享需求并提供數據服務,推動移動政務服務應用所需數據實現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安全有序高效共享,更好滿足移動政務服務業務辦理和創新發展需要。全面推行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凡是能夠依托政務服務數據資源中心共享的電子材料,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夠提供電子證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實體證照,最大程度“減證便民”。(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2022年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四、升級服務功能

(一)提升“辦事通”綜合承載能力

強化“辦事通”支撐系統能力建設,切實增強“辦事通”承載能力,確保各地各部門整合接入“辦事通”的移動政務服務應用功能完備、運行穩定、體驗良好。針對適合移動端申報特點,結合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簡化優化申辦材料和表單結構,提升“辦事通”統一受理功能,推動“辦事通”申報信息通過省平臺統一申辦受理系統推送部門業務辦理系統或統一業務辦理系統,并將辦理結果信息精準反饋申請人。依托“辦事通”統一建設移動政務服務應用開發工具,提供各地各部門運用該工具自行開發相關移動政務服務應用。(省政府辦公廳負責,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二)升級“辦事通”個性化、智慧化服務功能

建設用戶專屬服務空間,集中匯聚展示用戶電子證照、辦件、投訴建議等數據,結合用戶需求,推動移動政務服務精準化匹配和個性化推送。運用人工智能等技術優化搜索服務功能,強化“辦事通”搜索查詢功能,通過對移動政務服務事項和應用的統一檢索,提升移動端服務便捷度和智慧化水平。優化集智能搜索、智能問答、智能導航于一體的“智能客服”,方便企業和群眾快捷精準獲取有關服務信息。通過掃描二維碼、消息推送等方式,豐富“好差評”評價渠道,讓企業和群眾能夠隨時隨地對服務進行評價反饋。(省政府辦公廳負責,2022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推進)

(三)運用新技術提升服務便利化水平

積極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動通信(5G)等技術,綜合利用數據挖掘、智能學習等方法,創新“辦事通”功能和服務,不斷提升移動政務服務便利度和效率。推動“區塊鏈+政務服務”創新應用,積極探索區塊鏈技術在共享不動產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等方面的應用。積極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社會群體提供關懷服務,對“辦事通”進行適老化改造,優化界面交互、內容朗讀、操作提示、語音輔助等功能,推出有關應用“關懷模式”、“長輩模式”等,讓老年人、殘疾人等社會群體充分享受移動政務服務帶來的便利。(省政府辦公廳、省自然資源廳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2022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推進)

五、拓展應用場景

(一)推進集成套餐式服務

圍繞市場主體在設立、投資建設、生產經營、員工招聘等和個人在新生兒出生、入園入學、稅費繳納、就業、異地就醫備案、婚育、水電氣聯動過戶等需求,集成多部門聯辦事項,推出“一件事”服務。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推進基層服務創新,探索推出更多利企便民的集成套餐式服務應用場景。(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2022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推進)

(二)推廣“掃碼亮證”、“一證通辦”、“無感通辦”服務

依托省平臺電子證照系統,推動身份證、社會保障卡、醫保電子憑證、駕駛證、行駛證、營業執照、不動產權等電子證照在“辦事通”匯聚應用,在業務辦理中推廣“掃碼亮證”服務。通過身份證件號碼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關聯電子證照,推動移動政務服務事項“一證通辦”。通過電子材料數據共享和互信互認,推動移動政務服務事項表單預填和申請材料復用,實現表單自動填報和申請材料免提交功能,實現移動政務服務事項申報、辦理、支付、出件等“無感通辦”。(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2022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推進)

(三)推動“跨省通辦”

按照政務服務“一網通辦”、“跨省通辦”等要求,持續推進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在“辦事通”提供服務,進一步便利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在西南五省、區、市和泛珠三角區域探索高頻移動政務服務事項“區域通辦”、“無感漫游”。(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2022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推進)

(四)拓展便民服務應用

進一步推動醫療就診、公共交通、水電氣、電信等與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便民服務應用接入“辦事通”,提供一體化服務,實現更多便民服務事項掌上辦、指尖辦。拓展“辦事通”移動支付渠道,提升繳費類政務服務事項辦理便利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能源局、省醫保局、省稅務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2022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推進)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政府辦公廳統籌協調推進全省移動政務服務資源整合對接和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加快推進實施。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明確1位分管領導,確定專人具體負責,制定整合對接方案,按要求完成有關工作。

(二)加強運營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要安排移動政務服務資源整合對接、日常運營和技術維護經費,涉及部門業務系統開發、改造等經費納入部門預算統籌保障。加強運營管理隊伍建設,創新運營服務模式,形成配備合理、穩定可持續的運營保障力量。利用新媒體、政府網站、政務服務場所、公共場所等渠道,加強“辦事通”宣傳推廣應用,不斷提升公眾知曉度,便于企業和群眾獲取更多移動政務服務。

(三)加強監督檢查

全省移動政務服務資源整合建設、運維運營、安全保障、服務成效等工作,納入各級政府重點政務服務工作和“互聯網+政務服務”綜合考評內容,以評促建、以評促管。對完成任務不力、敷衍應付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通報并督促整改落實。

(四)加強安全保障

各地各部門要綜合利用密碼技術、安全審計等手段強化本地本部門接入“辦事通”各類移動政務服務應用的安全保障和風險防控能力,確保網絡信息安全。加強數據安全管理,強化用戶隱私保護,嚴格規范用戶信息采集,保障用戶知情權、選擇權和隱私權。加強網絡安全保障隊伍建設,制定完善應急預案,不斷提升日常防護、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


附件:1.云南省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層級架構圖

2.云南省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技術架構圖

3.云南省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應用接入模式


附件1

云南省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層級架構圖


附件2

云南省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技術架構圖


附件3

云南省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應用接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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