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數字經濟立法④丨引導和支持建設數字經濟園區 推進數字政府數字鄉村建設
河南省人大融媒體中心訊 2月24日,省人大常委會舉行《河南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新聞發布會。據悉,該《條例》在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3月1日起正式實施。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新民介紹,省政府近年來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數字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立法加以確認和進一步推行。
引導和支持建設數字經濟園區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結合本地實際,規劃本行政區域的數字產業化發展,做強電子信息制造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條例》要求,推動國家級、省級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整合創新要素資源,圍繞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實施科技攻關,推動核心技術突破創新。《條例》要求,引導和支持建設數字經濟園區,打造具有競爭優勢的產業集群。
推進數字政府數字鄉村建設
據介紹,為解決傳統治理、監管模式無法滿足數字經濟發展新形勢新要求問題,《條例》要求推進數字政府建設,提升政府數字化治理能力,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區建設,推進數字鄉村建設,促進數字技術在鄉村產業發展等領域的綜合應用,推進城市資源向鄉村延伸,提升鄉村治理水平。
數字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離不開系統性的促進和支持。《條例》要求,各級政府通過統籌財政資金、政府集中采購等途徑,支持重大項目建設、關鍵技術研發等。加強數字經濟領域人才培養,完善數字經濟新業態的勞動保障體系,維護數字經濟新業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鼓勵數字經濟企業打造精品參觀路線、開放應用場景,夯實數字經濟發展的社會基礎。加強數字經濟領域知識產權保護,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規范數字經濟發展。(記者 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