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提出,“加強基層智慧治理能力建設”。智慧治理是指依托互聯網技術對一定區域內各項公共事務進行整體性、智能化治理的新型治理模式。智慧治理是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客觀要求。在信息技術向社會各領域蔓延滲透、社區居民利益訴求多元、矛盾多發等因素交織疊加背景下,實施智慧治理,推動治理“進網”上線”成為城市社區治理順應時代發展的必然選擇。
效能是反映治理結果的重要指標。治理效能是指在既定治理體系下所能達到的治理效果與功能的總稱。以互聯網、人工智能和大數據等技術賦能為表征的社區智慧治理實質上是一種平臺治理方式,具有獨特的功能優勢:第一,通過網絡平臺凝聚多元力量。智慧治理實現了從傳統科層制結構向扁平化的云平臺結構轉型。這一云平臺實質上是政府部門為了滿足社會需求而將數據、服務、技術、居民整合在一起的社會技術系統。借助該平臺系統地方政府能夠將市場、社會及個體等多元力量一同納入進來,最大程度地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治理,從而克服傳統上依靠政府單一治理主體的不足。而主體的多元化必然帶來用于社區治理的多樣化資源,從而推動多元主體之間的合作共治、責任共擔、利益共享,促進社區治理水平的提升。第二,通過網絡平臺加強資源整合。作為一種整體性治理范式,智慧治理通過打造集政務服務、公共服務、便民服務、志愿服務于一體的網絡平臺,打通社區養老、醫療、物業、交通、家居、家政等各項生活服務,能夠實現各類資源要素的有效匯聚與有機整合,從而更好地為社區居民提供全域化、一體化、便捷化服務,提升社區服務質量。第三,通過網絡平臺對接民生需求。社區是城市治理的最基礎單元,也是對接居民需求的最前沿。智慧治理網絡平臺為政府及社區部門及時了解民情、傾聽民意、回應民需提供了便利條件。同時,社區居民借助網絡平臺也能及時和便利地表達意愿、反映訴求、傾吐心聲,從而實現良性互動以及需求與供給的精準對接,提升居民的滿意度和幸福感。
城市社區智慧治理因網而生,但在治理實踐中因技術支持、數據整合與落地應用等方面的問題,導致社區智慧治理效果不理想。第一,智慧社區技術支持不力。技術是智慧治理的基礎和載體,技術支持既表現為各種硬件設備設施,也表現為運行于這些硬件設施上的軟件系統,如技術人員開發的智慧生活App,而軟件系統又主要表現為人的軟件開發能力。然而,當前一些社區的基礎設施整體智能升級不徹底,難以滿足智慧治理對硬件設施的要求;同時由于基層社區專業人才較為缺乏,導致智慧治理軟件開發能力不足。第二,系統平臺整合不到位。智慧治理系統的運行離不開對大數據的掘取分析,數據尤其是跨域數據是智慧治理的生命線。這內在地要求實現數據跨域大連接、大融合、大共享。然而,受職能分工、部門利益、權力關系的影響,數據自由交換與共享尚未實現,各自為政、封閉運行的情況普遍存在。第三,系統終端應用能力弱。開發智慧治理系統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應用推廣,以滿足居民提升生活質量的需求。然而當前智慧社區產品與技術方案尚不成熟,多處在試運行階段。且存在推廣應用一刀切,居民群體用戶針對性不強,老年人、盲人、殘疾人等難以有效運用等問題,從而制約了智慧治理效能的提升。
能力建設是智慧治理有效落地的前提,也是效能提升的關鍵。要想將智慧治理的“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就必須從能力入手,加強城市社區智慧治理的能力建設。第一,提升技術支持能力。社區智慧治理的技術支持包括硬件支持與軟件支持兩個方面。一是完善社區信息化基礎設施。要利用云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有序推進社區政務、家居、養老、小區停車場、小區門禁等基礎設施智能化升級。二是加快技術開發。要提升技術開發能力,尤其是分類開發、有針對性開發不同使用群體、不同種類服務的手機App、小程序等系統性應用軟件,以更好實現社區智慧治理。第二,提升數據整合能力。要堅持在黨委領導下依托數據超市、智慧治理系統平臺,積極收集樓棟、房屋、居民、法人等類型的基礎信息,建立完善全面覆蓋、動態跟蹤、更新及時、精準細化、指標齊全的社區智慧治理基礎數據庫。在此基礎上實現數據大融合,從根本上破除信息孤島及數據煙囪,打通各部門各行業之間的數據壁壘,解決數據權責不明、不敢交換、不敢共享等問題,充分挖掘數據本身價值,秉持“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走路”原則,增強數據資源交換共享能力,推進智慧治理創新升級不斷產生新價值。第三,提升終端應用能力。要通過專題培訓、學習考察、業務交流等形式,提升基層工作人員的數據思維能力、數據分析能力以及數據服務能力。同時,社區居民也要借助智慧治理平臺提升其利益訴求的表達能力、自助辦理能力。對于不能正常使用手機終端者而言,社區部門要加強無障礙信息服務能力的建設。一方面通過開展面向老年群體的現代信息技術培訓,幫助老年群體掌握智能工具的操作和應用;另一方面要通過信息化手段彌補其身體機能、所處環境上的差異與不足。譬如開發盲文智能設備、語音辦理智能設備、家人代辦等應用終端,使任何人可以平等、方便、安全地獲取、交互、使用信息,進行自我服務的能力。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數字技術驅動城市基層治理效能的生成機理與提升路徑研究”(21CZZ023)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蘇州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蘇南治理現代化決策咨詢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