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電子政務網 更新時間:2021-03-01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JC-HG20200190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2020年深圳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單警執法記錄儀采購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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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接受投標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接受投標時間:2021年3月2日08時30分至09時00分(北京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21年3月2日 09時00分(北京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后提交的投標文件將被拒收,在規定時間內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的也將被拒收。”調整為“1.10.接受投標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接受投標時間:2021年3月15日08時30分至09時00分(北京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21年3月15日 09時00分(北京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后提交的投標文件將被拒收,在規定時間內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的也將被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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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投標人須在2021年2月28日17:00前,通過E-mail(gabjingcaizhongxin@163.com,郵件主題命名格式為項目編號+項目名稱+公司簡稱),向警采中心發送參與本項目的確認函(格式詳見第八部分附件1)”調整為“投標人須在2021年3月12日17:00前,通過E-mail(gabjingcaizhongxin@163.com,郵件主題命名格式為項目編號+項目名稱+公司簡稱),向警采中心發送參與本項目的確認函(格式詳見第八部分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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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技術要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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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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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能平滑無縫接入總站現有的采集工作站及電子證據管理平臺,以保證系統及設備的穩定運行(提供承諾函,加蓋投標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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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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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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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能平滑無縫接入總站現有的采集工作站及電子證據管理平臺。投標人須承諾:若中標,將于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數據接入測試,由使用部門組織測試驗收,以保證系統及設備的穩定運行,如測試不通過則視為虛假響應,承擔一切相應的法律后果(提供承諾函,加蓋投標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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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驗收要求- “安裝完成后,由總站后勤保障處政府采購口、總站邊防檢查處等相關人員采取現場核對參數、功能體驗等方式進行驗收,完全滿足合同參數及標準為驗收合格。不滿足要求的,采購人有權不予接收,并要求中標供應商無條件免費重新更換。”調整為:貨物整批交付時,由總站后勤保障處政府采購口、總站邊防檢查處等相關人員采取現場隨機抽選若干執法記錄儀交由符合資質的公安部檢測機構按投標響應承諾做交叉技術檢測(應檢盡檢)。相關費用由中標人承擔,完全滿足合同參數及標準并完成安裝使用的視為驗收合格,如檢測結果與技術響應承諾不符,視為虛假響應,承擔一切相應的法律后果,并依據相關規定處理。
更正日期:2021年02月26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深圳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人民南路1006號邊檢大廈
聯系方式:陸璐18665821200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公安部警用裝備采購中心
地 址:上海市閔行區三達路299號
聯系方式:聯系代表021-33292999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聯系代表
電 話: 021-3329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