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政府數字化轉型戰略研究及啟示
來源:電子政務雜志 更新時間:2021-02-07

 摘 要:數字技術變革與創新驅動全球數字化轉型,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成為發達國家共同的戰略選擇。通過分析英、澳、美、加四國政府數字化轉型相關戰略文本并追蹤轉型實踐進展,從愿景目標、問題挑戰、任務舉措三方面研究發達國家的政府數字化轉型戰略。研究發現,國外政府數字化轉型戰略的提出表明數字政府建設進入“深水區”,在認知與戰略、數據與服務、能力與保障等方面面臨著新挑戰;各國戰略內容總體上“大同小異”;國外戰略在數字化項目投資評估與采購改革,數字服務等關鍵基礎標準與績效指標建立,隱私保護準則制定及嵌入服務與數據治理全過程,鼓勵政府數據開放,提升公務員數字能力等方面為我國提供了有益經驗。

關鍵詞:數字化轉型;數字政府;政府數字化;整體政府;數據驅動

數字技術變革與創新驅動并加速全球數字化轉型(digital transformation),數字化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要素、新動能和新制高點。有研究表明,數字化程度每提高10%,人均GDP會增長0.5%-0.62%,預計2020年數字技能和技術應用將使全球經濟累計增加2萬億美元,到2025年全球經濟總值一半來自數字經濟[1]。據麥肯錫預測,在現有技術下,政府通過數字化轉型每年可在全球產生超過1萬億美元的價值[2]。當前,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成為發達國家實現政府治理現代化、提升經濟發展水平、增強公民參與度與社會創新力的共同戰略選擇。從國際上來看,面對技術創新與政府改革浪潮,許多國家相繼出臺并實施了以ICT(或數據)驅動政府轉型與創新的綜合戰略,如英國《政府轉型戰略(2017-2020)》(2017),美國《數字政府戰略》(2012)、《聯邦數據戰略2020年行動計劃》(2019),澳大利亞《數字化轉型戰略2018-2025》(2018),加拿大《數字加拿大150(2.0 版)》(2015)、《服務與數字政策》(2020)和《服務與數字指令》(2020)等,以應對過去數字政府建設中面臨的基礎設施、業務流程、領導戰略、人才征召等方面的新挑戰。從我國來看,近年來以數字技術支撐政府改革的中央頂層設計與地方試點實踐正緊密結合、密集推進。典型的如深化“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的“互聯網+政務服務”,通過政府業務流程重組與數據共享,大力發展基于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的“一網通辦”。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2019)指出,要加快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建立健全運用技術手段進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規則,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加強數據有序共享及依法保護個人信息,為我國未來政府數字化治理發展指明方向和提出要求。與此同時,我國許多地方政府,如浙江、廣東、江蘇、上海等地,正從發展“互聯網+政務服務”向政府數字化轉型進階,開啟了政府對自身施政理念、方式流程、手段工具等進行全局性、系統性、根本性重塑,以數字技術和數據全方位賦能政府治理現代化的新階段[3]。

發達國家制定并實施的政府數字化轉型戰略揭示了全球新興技術發展、快速增長的數據量和更智能的洞察方式、政府改革浪潮等新形勢下各國利用ICT賦能政府轉型的新藍圖及新動向。英國、澳大利亞、美國、加拿大四個發達國家在經濟社會發展、政府改革創新、數字技術運用等方面總體水平相當,且數字政府建設均處于全球前列,其制定的相關戰略總體上能夠代表和體現當今全球政府數字化轉型頂層設計的最高水平和發展方向,因而具備重要的對標參考和研究價值。全面分析四國的相關戰略并合理借鑒其經驗,是謀劃新形勢下我國政府數字化轉型,為深化數字政府建設指明可行路線圖,推進政府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

一、國外政府數字化轉型戰略研究述評

對國外政府數字化轉型戰略研究包括轉型整體戰略以及文檔信息管理數字化轉型戰略兩大方向。張曉和鮑靜在介紹英國《政府轉型戰略(2017-2020)》的出臺背景、面臨挑戰和主要戰略行動的基礎上分析了英國轉型戰略的主要特點、發展趨勢和基本經驗,并對我國數字政府建設提出了政策建議[4]。林夢瑤等將英國政府數字政府發展劃分為“電子政務”和“數字服務”兩大階段,后者又被分為“數字政府戰略”和“政府轉型戰略”兩個子階段,轉型戰略階段簡要介紹了戰略所確立的轉型核心理念、三大方向與五大目標[5]。陳疇鏞在回顧韓國數字政府發展歷程的基礎上,重點分析了韓國政府3.0戰略架構和主要措施,并提出對浙江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的四方面建議[6]。姚水瓊和齊胤植在回顧美國從克林頓到特朗普四屆政府的數字政府建設發展歷程,總結了其六方面主要做法和四方面經驗[7]。此外,潘志安等根據各國數字政府戰略或政府轉型戰略文本,分別簡要地介紹了美國轉型的四個基本原則、英國轉型的五大目標及特點、澳大利亞轉型的六方面要點,并按照國別以要點化方式提出對我國的啟示[8]。由此可見,國內學界對國外政府數字化轉型整體戰略研究始于2018年,研究成果數量較少,內容以引介某國轉型戰略內容基礎上提出對我國啟示為主,其中以介紹英國戰略較為全面詳細,而對其他國家的研究則不足。此外,盡管已有學者對多國轉型戰略同時進行研究,但是對戰略內容分析的全面性和深入性仍不夠,同時尚未對各國戰略進行橫向比較,未總結勾勒出作為數字政府建設新階段的政府數字化轉型的共性需求和普遍特征,未對我國借鑒國外戰略的具體內容及側重提出針對性建議。

本文以英國、澳大利亞、美國、加拿大的政府數字化轉型戰略為研究對象,主要通過梳理總結四國戰略文本[9-12],輔以對負責轉型工作的政府機構網站(www.usds.gov, digital.canada.ca, www.dta.gov.au/)調研分析,從戰略的愿景目標、問題挑戰、任務舉措三方面全面系統研究國外政府數字化轉型戰略,在此基礎上總結國外戰略的主要特點,特別是各國戰略所揭示的推進數字化轉型的共性要求,并就借鑒國外戰略經驗的具體內容提出建議。

二、國外政府數字化轉型的愿景目標

就政府數字化轉型的愿景而言,英國提出“利用數字服務改變政府和公民的關系,打造世界上最具數字技能的公務員隊伍”;美國提出“建設一個21世紀的數字政府,利用數字技術改變人民的生活”;澳大利亞提出“為了讓所有澳大利亞人受益,到2025年建成世界領先的三大數字政府之一,能隨時隨地提供簡單、個性化和可用的服務,以及滿足公眾共享所需的數據需求”;加拿大提出“通過數字化轉型提供一個通用的開放平臺,使加拿大人能夠更好、更輕松地在他們選擇的設備和平臺上獲取政府信息和資源”。

政府數字化轉型的具體目標主要有:第一,公民可以隨時隨地在任何設備上獲取高質量、無縫、個性化的政府數字信息和服務。美國將構建穩健的政府數字服務管理體系,使更多的美國人通過移動設備訪問政府服務。加拿大將提供一個開源、即插即用、可從任何地方連接的開放平臺,連接第三方服務提供商,實現公民通過智能手機、可穿戴設備、智能汽車、家用電器等連接到政府平臺,訪問政府或非政府的數字服務。第二,改變傳統政府的組織結構和業務模式,為數字服務建立完善的治理結構。澳大利亞摒棄效率低、成本高和碎片化的操作方式,通過使用新興技術,挑戰公共服務的思維方式和流程,使政府適應數字時代的挑戰。加拿大將集中精力通過改變政府部門的激勵機制、流程和文化,使新的工作方式制度化,改善政府在數字時代提供服務的方式。第三,提升公務員數字能力,培育基于整體政府的數字文化。英國在政府數字服務機構(Government Digital Service,下簡稱GDS)下設數字學院,提供跨政府部門的技能培訓,計劃到2020年底為公務員創造更加適應數字化要求的工作環境。加拿大將通過內部創新和培訓數字技能以更好地利用政府存量人才,同時吸引全國各地的數字化人才。第四,釋放政府數據的潛力,實現政府決策數字化。英國提出要利用數據提高政府透明度,打通政府和私營部門數據共享壁壘。澳大利亞希望通過使用數據讓政府在國防、公共安全、醫療保健和其他領域的大數據及其分析中受益,做出更明智、科學與創新性的決策。第五,實現以用戶為中心的數字服務創新,更好地滿足公民的需求和期望。如加拿大將改變在政府內部設計服務的傳統,采用以用戶為中心的方法設計和交付數字服務。澳大利亞提出覆蓋公民從出生到死亡各個階段“一件事”(life event)辦理的無縫集成服務,同時向特定人群提供量身定制的個性化服務。

三、國外政府數字化轉型面臨的挑戰問題

識別政府數字化轉型面臨的關鍵挑戰是制定轉型策略和謀劃具體行動的重要前提,各國當前面臨的主要挑戰可歸納為以下四方面。

(一)政府對數字化轉型認識不一致且缺乏整體戰略

政府數字轉型面臨著社會訴求模糊化的問題,政府內部對數字化轉型認識不一致,甚至存在著誤區。如美國在奧巴馬政府時期提出“數字政府”概念,配套推出了系列項目,并組建專門的數字服務機構和數字技術轉型團隊;而特朗普政府則有意通過推行公私合作模式(PPP)來推進美國數字政府發展,不同的治理觀念導致政策難以充分銜接,在一定程度上放緩了美國數字政府發展的腳步。與此同時,公務員往往將數字化轉型簡單地看作IT驅動的傳統線下流程向線上遷移,忽略其對政府業務流程重組、組織架構創新與文化變革的重要作用。此外,政府的官僚主義、固化思想導致其具有難以克服的組織慣性,要改變政府固有思維模式、創新業務流程、培育數字文化具有相當難度。

缺乏基于整體政府的數字化頂層設計,在提供數字服務尤其是跨部門服務過程中存在重復投資、分工不明確甚至職能重疊等問題。如加拿大政府因缺乏統一戰略,每個部門獨立投資IT,不僅產生了巨額的財政支出(約60億美元/年)[13],且各個部門未從公民角度而是專注于各自特定領域提供數字服務,阻礙了加拿大數字政府發展。澳大利亞政府在推出《2025數字化轉型戰略》之前同樣缺乏整體戰略,各個部門僅專注于本部門特定的數字服務提供。

(二)政府部門間數據壁壘及信息安全問題依然突出

受到信息安全和公民隱私保護等因素的制約,各國政府部門間數據壁壘依然存在,數據共享推進緩慢。加拿大雖提出了聯邦政府數據戰略,但并未對數據實施連貫一致的治理;中央、省和市等各級政府部門單獨向公民收集數據,導致數據冗余、無法共享數據和服務、數據缺乏安全保障等問題。在英國,政府數據通常僅在收集它的機構內使用,而陳舊的信息系統阻礙了信息共享,政府數據存在重復獲取和冗余的情況,以至于許多民眾認為數字化轉型中政府沒有以合法、合規、合理的方式獲取和使用數據。如2018年10月,美國與HealthCare.gov交互的政府信息系統曾發生黑客攻擊行為,導致大約7.5萬人的敏感個人數據遭到泄露[14]。澳大利亞國家能力自評調查顯示,90%接受調查的政府部門都經歷過網絡安全威脅,其中有些部門每天遭受的網絡攻擊多達數百次[15]。

(三)跨部門跨終端服務不容樂觀,數字政府效益未充分體現

目前,各國政府提供的數字服務主要還是基于單個部門,基于部門間業務協同提供的數字服務較少,民眾端、政府端均未實現真正的、完全的數字化轉型。畢馬威調查顯示,許多公眾認為政府服務未能充分解決民眾訴求,48%的民眾對政府業務數字化并不滿意,部分受訪者希望政府能提供遠程醫療服務、衛生系統、財務系統等更多的數字服務[16]。澳大利亞則面臨著老舊軟硬件設施的遺留問題,44%的政府主要系統和應用已使用十年以上,53%的政府計算機已過使用期限,這意味著需要更長的響應時間和服務延遲[15]。此外,實施數字化戰略一般被認為能夠滿足民眾需求和大幅度降低政府成本,然而現實是政府數字化轉型的效益難以評估,效果也未達到預期。如英國曾嚴密測算過實施數字戰略每年預計可為政府節省17-18億英鎊,但從實施結果來看,有十余項政府數字示范服務成本超過收益,數字服務既沒有滿足用戶需求也未降低政府成本[4]。

(四)政府部門數字人才匱乏及公務員數字能力不足

大多數政府部門仍將IT視為政府數字化轉型的關鍵,忽視了公務員數字技能的培養,很大程度上導致了政府內部IT治理薄弱。過分依賴項目外包,不僅有礙于政府對公眾數字需求的及時了解和反饋,而且高額的財政支出增加了數字化轉型的成本。畢馬威調查顯示,超過50%受訪者對第三方機構是否具備充分的流程、技術、戰略和技能來解決數字化轉型沒有信心[16]。德勤指出,政府數字化轉型的關鍵障礙并非源自于技術或市場,而是缺乏足夠的數字化人才以支持政府未來戰略的需要,目前92%的機構沒有合理的組織架構以保障其在數字化環境中運行,特別是缺乏卓越的數字化領導者[17]。因此,在日益激烈的人力資源競爭市場上,政府如何招聘、保留和利用頂級數字人才和相關技術專家,縮小不同部門間公務員數字能力的差距,實現數字化轉型的協同并進成為重要挑戰。

四、國外政府數字化轉型的任務舉措

一般來說,數字化轉型工作主要集中于服務、流程、決策和數據共享四項能力,而關鍵影響因素包括機構戰略,治理和組織,領導力、人才和文化,技術等方面[2]。圍繞上述能力和影響因素,各國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的主要任務與舉措歸納有以下六方面。

(一)打造基于整體政府的統一數字平臺,提供跨部門服務

建立跨政府平臺和實現跨政府服務是政府數字化轉型的發展方向,未來政府需要從各部門獨立平臺向共享平臺轉變。英國將GOV.UK網站作為政府各部門信息和服務的統一入口,為個人、企業和政府部門提供便捷、高效的跨部門服務,甚至包括第三方、地方政府和外包服務,包括統一的數字平臺設計系統(GOV.UK Design System)、數字平臺通知系統(GOV.UK Notify)、數字平臺支付系統(GOV.UK Pay)、數字平臺網站托管(GOV.UK PaaS)等;構建共享組件和平臺,擴展功能范圍并集成更多服務。美國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實現建設共享平臺的目標,包括建立整個政府范圍的移動設備管理平臺,以實現監控、管理、安全性和設備同步的要求;開發模型以便安全、快速地將商業移動應用程序應用到政府環境中;啟動共享移動應用程序開發計劃,提供開發測試環境,以簡化應用程序交付,促進代碼共享。澳大利亞建設集成政府數字服務和應用程序的綜合數字服務云平臺(cloud.gov.au),使政府更易于發布、監控和發展面向用戶的數字服務,目前該平臺上運行了包括數字市場(digital marketplace)、績效儀表盤(performance dashboard)和政府門戶網站媒體發布服務等。此外,將建設面向整個聯邦政府的統一數字文件平臺(Australian Government Digital Records Platform),以便政府和公眾能夠輕松查找、管理和共享不同部門的文件與信息。

(二)推進政府數據共享和開放,挖掘和釋放數據潛在價值

政府掌握的海量數據被視為重要資產,通過數據共享可實現跨部門服務,而數據開放則有利于數據創新和數據價值釋放。英國《數字經濟法案》中的數據共享條款消除了社會組織利用政府數據的障礙;建立國家級數據基礎設施登記注冊制度,確保數據基礎設施運行安全可靠;改變政府數據存儲和管理方式,盡可能地開放政府數據,并通過使用API數據接口在政府內部和外部打通數據共享渠道;建立數據咨詢委員會并任命政府首席數據官,負責管理和協調政府數據的使用。自2008年以來,英國稅務局通過使用數字工具鏈接來自30個來源、超過10億個數據項,額外增加30億英鎊的稅收收入[2]。美國將開放政府數據作為數字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布《開放數據政策》和建立開放數據網站(data.gov),增加社會對有價值政府數據的訪問;通過提供專家資源和其他支持以開發API并發掘有價值的數據,使開發人員、企業家和其他用戶能夠利用政府數據。加拿大重新修訂了《信息獲取法》,以便個人和第三方機構能夠輕松地訪問政府數據;成立總體架構審查委員會,審核新項目是否默認接受數據共享及其他相關問題。澳大利亞政府認為數據是一種戰略性國家資源,對于促進經濟增長、改善服務提供和改善政策成果具有重要價值,為了更好地利用數據及實現數據收益最大化,設立國家數據專員(National Data Commissioner)負責公共部門數據的立法;建立了澳大利亞數據集成合作伙伴關系(the data integration partnership for Australia),關聯跨政府機構的公共部門數據以提供更廣范圍、更深層次的數據利用;成立澳大利亞數據和數字化理事會(The Australian Data and Digital Council)協調并推動全國范圍內數據和數字服務領域的跨聯邦、州政府合作。

(三)建立數字服務標準和關鍵績效指標,不斷提升數字服務質量

制定數字服務標準作為衡量服務合理性和質量的重要指標,為數字服務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提供依據。英國GDS發布了包含18項衡量指標的數字服務標準,標準強調關注用戶需求、使用敏捷方法、開源和開放標準、性能測量和測試等四方面內容。同時,確定數字服務的關鍵績效指標(KPI),包括每筆業務成本、用戶滿意度、完成率、數字服務接受率等四項,用于定期評估英國政府所有在線服務。澳大利亞政府數字化轉型局(Digital Transformation Agency ,下簡稱DTA)制定了包含了解用戶需求、使用開放標準和通用平臺、使用響應式方法和通用設計模式、構建多學科團隊等13項衡量數字服務的原則標準;采用了與英國相同的KPI用于評估數字服務。加拿大制定了包括道德準則、敏捷開發、安全與隱私保障、開放標準等10項內容的服務標準,構成了政府向敏捷、開放和以用戶為中心轉變的基礎。美國數字服務機構(United States Digital Service,下簡稱USDS)制定了專門的數字服務手冊以增加政府數字項目的成功率;為了實現數據驅動的決策,在所有的政府網站上使用統一的用戶滿意度測評工具。

(四)全面嵌入隱私保護需求,強化網絡安全

由于開放架構和新技術應用導致了設備和數據易受攻擊,同時伴隨著數據共享和開放的需求不斷增強,各國政府在以新法規為基礎更好地實現數據利用的同時,采取強有力的技術措施保護隱私和提高網絡安全性。特別是為了規范數據使用,制定了一系列的隱私保護準則,全面嵌入政府數字服務與數據治理之中。

美國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國土安全部、國防部、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合作,制定政府移動和無線安全基線標準,支持移動和無線安全評估、授權和持續監控。二是聯邦政府定期審查現有標準和指南,以確保能夠適應快速變化的新技術環境;聯邦CIO委員會的隱私委員會、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國家檔案與文件管理署合作制定《數字隱私控制標準化實施指南》,為公務員提供關于最新技術和解決方案選擇、數字隱私(如數據收集和個人通知)、文件保留和安全等方面的指導。三是確保有具體的保護措施以防止不正當地收集、保留、使用或披露敏感數據。

澳大利亞數字化轉型戰略指出,當前隱私和安全在政府開展的所有工作中處于中心地位,因此增強數據利用中的信任與透明度至關重要,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計劃將網絡安全、隱私保護需求嵌入到所有級別的系統體系架構、軟件和應用程序、公共訪問終端之中。二是制定公共服務隱私治理準則,列出政府部門為遵守隱私原則必須采取的具體要求和實際步驟,要求對“高度隱私風險”項目進行隱私影響評估,并將結果作為能否實施該項目的依據。三為確保用戶身份和隱私得到保護,政府提供一個由可信數字身份框架管理的聯合模型,引入身份提供商,保證服務提供者無法識別任何用戶信息,身份提供商無法掌握用戶訪問服務內容,從而實現信息交換的雙盲。

(五)推出數字技能提升計劃,培養政府數字化轉型人才

為適應政府數字化轉型中組織、業務、文化與技能的變革,各國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數字技能提升計劃。英國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在政府中培養數字、數據和技術(DDaT)專業人才,通過數字學院為專業人士提供學習與發展機會,通過數據科學校園和數據科學加速器培訓計劃建設政府數據能力。二是加強與其他非政府組織、企業的交流合作,確保數字技術融入各個行業,讓數字專家了解政府;同時確保政府領導擁有相關的培訓和經驗,能有效地管理數字項目和組織。

澳大利亞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DTA與澳大利亞公共服務委員會共同推出“構建數字能力項目”(Building Digital Capability Program),包括吸引數字人才加入公共部門、建立明確的職業發展道路、幫助管理者創建數字團隊、激勵領導者采用有遠見的方法來創建數字服務等。二是組織數字實踐社區和研討會,將政府工作人員聚集起來分享想法、交流工作、解決問題并探索最佳實踐,內容涉及服務設計、用戶研究、項目管理和內容設計等。三是推出ICT入門項目,針對不同群體提供不同層次的培訓。

(六)聚焦數字服務創新,建立負責政府數字化轉型的專門機構

為保障數字化轉型戰略的推進,許多國家成立了聚焦于數字服務創新的實驗室、轉型小組、孵化器等新機構,其中“轉型小組”“數字服務機構”較普遍,通常是由來自企業界的一流科技人才組成的團隊,目標是為政府設計全新的(數字)公共服務方案。

2011年,英國政府在內閣辦公室下設立政府數字服務機構(GDS),負責推動政府數字化轉型。近年來,GDS在英國政府的管理IT支出、改革IT采購系統、建立數字服務評估標準等方面發揮著核心作用。

美國數字服務機構(USDS)和技術轉型服務團隊(18F)是美國近年來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的重要力量。前者是美國白宮在2014年組建的新部門,負責向聯邦機構提供咨詢服務及技術,改進和簡化政府數字基礎設施,它在美國醫療保健、移民、退伍軍人服務、學生貸款和小企業發展等領域提供重要服務;后者隸屬于美國總務管理局(GSA),職責是幫助改變聯邦政府IT工作并優化面向公眾的數字服務,兩大機構在政府數字化轉型方面有深入的合作關系。

2015年,澳大利亞成立數字化轉型辦公室(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fice),2016年升格為數字化轉型局(DTA),主要職責是幫助政府實現數字化轉型,工作內容包括以數字方式提供政府服務、開發和協調數字服務、關注用戶在數字服務方面的需求、對政府IT議程進行統一的指導和監督等。

借鑒美國和英國經驗,加拿大成立了加拿大數字服務機構(Canada Digital Service),職責是改善面向公眾的服務,特別是推進具有重大影響的服務,工作內容包括根據實踐經驗和全球最佳實踐為聯邦政府提供數字服務的解決方案,使用敏捷開發方法和成熟技術為政府數字服務設計與制作原型,幫助公務員在用戶研究、設計和數據科學等領域提高技能等。

五、國外政府數字化轉型戰略的主要特點與啟示

(一)發達國家數字政府建設進入“深水區”

回顧政府運用技術的整個歷程可以發現,數字政府建設已經從過去單純的技術運用(從手工到電子的效率提升)、基于部門的數字服務提供(從線下到線上的服務優化),發展到當前基于整體政府的數字化履職改革階段(走向全數字化環境下部門協同的政府數字化轉型)。發達國家普遍制定并實施政府數字化轉型戰略表明,數字政府建設的重心正從“數字化”向“變革政府”轉變,即進入到對政府固有的理念文化、組織架構、業務流程、制度標準、人員能力等深層次要素進行改革的“深水區”階段。這個階段與過去政府對技術的適應性應用不同(技術運用的增量改革),技術反過來倒逼政府刀刃向內的改革以順應技術快速迭代更新、持續改進政府績效與提升公眾滿意度的需求(技術運用的存量改革)。相比于前兩個階段的數字政府建設,政府數字化轉型階段要求打破既有政府科層制慣性,逐步形成“利用技術賦能、以用戶為中心、數據驅動整體治理/服務”的路徑,因而推進和實現的難度將會明顯增加。

在這一階段,各國普遍面臨以下三個層面九方面的主要挑戰,未來政府數字化轉型的實踐探索將著重圍繞解決這些“痛點”而展開。一是在認知與戰略層面,政府內部對數字化轉型認識仍存在較大分歧和誤區;缺乏基于整體政府的統一數字化戰略。二是在服務與數據層面,政府部門間數據壁壘依然突出,缺乏整體、一致的數據治理機制、平臺和操作;跨部門跨終端數字服務依然不足;數字技術潛力以及數字政府效益未得到充分體現。三是在能力與保障層面,政府內的數字文化尚未形成;數字基礎設施陳舊和不足;數字人才匱乏和公務員數字能力不足;隱私保護和信息安全面臨巨大風險等。

(二)戰略上初步確立政府數字化轉型的基本框架

四國的政府數字化轉型戰略總體上“大同小異”,“同”主要體現在各國初步確立了政府數字化轉型的基本框架,其核心內容包括:第一,確立了以“優化政府數字服務以造福國民和改善政民關系”為愿景目標,“實現以用戶為中心的數字服務創新”為主要任務,“重組政府業務與機構”“加強數據治理”“培育數字能力與數字文化”為基本保障的政府數字化轉型實施路徑。第二,明確了數字基礎設施與平臺、關鍵項目、數據治理、政策標準、隱私與安全、治理結構、數字能力與數字文化等政府數字化轉型的基本要素。第三,基于上述實施路徑及基本要素,提出了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的關鍵行動,包括:①打造基于整體政府的統一數字平臺,以實現跨部門跨終端數字服務;②加強數據整體治理,推進政府數據內部共享和對外開放,為跨政府甚至連通外部的數字服務奠定基礎;③建立數字服務標準和關鍵績效指標以評估和不斷優化服務;④高度重視隱私保護和信息安全,制定政府隱私準則并全面嵌入數字服務與數據管理全過程,從技術方面予以保障;⑤通過各種機制吸引數字人才參與政府數字化轉型,全面提升領導和公務員的數字能力;⑥建立有別于傳統負責政府ICT和數字政府建設而是聚焦數字服務創新的專門機構,負責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未來政府數字化轉型將以“一體化協同/整體政府”“數據驅動/數智”“能力建設”為著力點和方向。

“異”主要體現在各國政府數字化轉型戰略的成熟度和任務側重有所不同,這與各國政府對數字化轉型的認知及近年來數字政府建設發展水平的不同密切相關。從戰略成熟度來說,全球范圍內英國戰略最為系統、完備和成熟,成為全球標桿;澳大利亞是英國的追隨者,其數字化轉型思想萌芽較早且相關戰略政策連續性強,但在推進力度和實踐成果方面略遜于英國;加拿大、美國的戰略則相對缺乏系統性,數字化轉型更多是實踐層面的探索與發展,近年來在頂層設計及其引領實踐探索方面所發揮的作用均不如英、澳。從戰略的任務側重來說,英國以建設平臺為基礎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目前將實現跨政府部門協作和提供無縫服務、加強數字能力建設為主要任務;美國則更強調發揮企業和商業實踐在改善政府服務創新中的作用,相對于21世紀初及之前的數字政府建設,政府的角色和作用明顯弱化,對利用先進技術方案和網絡/信息安全更為關注;加拿大重視通過建立通用開放平臺整合并提供給公眾所有服務(含商業服務),但總體來說在四國實踐探索中相對落后。

(三)對我國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提供的經驗啟示

由于國情不同,我國與西方發達國家在政府數字化轉型的頂層設計及實踐探索方面存在著差異,而當前我國某些地方政府的數字化轉型先行探索已走在了發達國家前面。然而,隨著轉型實踐從個別試點省份、城市或特定業務領域逐步向全國、全域鋪開,將會面臨諸多新挑戰,國外戰略可為我國全面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提供經驗借鑒。

就政府數字化轉型的整體戰略借鑒而言,英國戰略為我國提供了較好的對標與參考對象,特別是對信息化基礎較好、正面臨從局部“互聯網+政務服務”向整體政府數字化轉型發展的地區,提供了一個關于如何實現政府數字化轉型的整體框架。21世紀初英國數字政府建設在發達國家中并不突出,十余年之內成為世界領先水平,其數字政府建設由弱變強的發展歷程,數字技術賦能政府改革的路徑,以及數字經濟、數字政府與數字社會協同發展的頂層設計值得關注。

就政府數字化轉型的具體措施借鑒而言,結合我國當前數字政府推進中的“痛點”,可重點關注以下方面:第一,政府數字化轉型中ICT項目或數字服務的有效投資和集約化管理,尤其是在后疫情時代經濟下行壓力增大和公共預算大幅削減的新形勢下。具體經驗包括:①數字化項目投資中重視“成本-收益”分析(事先評估)和基于關鍵績效指標的評價與用戶反饋(事后評估),在此基礎上審慎作出數字化項目是否實施以及優先級的決策。②推進ICT采購改革,利用數字技術強化對采購的指導和監督,實現采購管理的數字化轉型,降低各部門分頭決策的成本和其他風險。③在技術方案選擇上,充分發揮建設統一數字基礎設施的作用,建立各類共享池實現政府部門模型、代碼、應用的共享,避免重復開發和浪費。第二,建立數據治理、數字服務與(數字)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一整套基礎標準或最佳實踐指南。四國均制定了數字服務標準且基本原則與內容相近;澳大利亞政府(數字)信息管理從“向數字化過渡(digital transition)”“數字連續性(digital continuity)”到“數字化轉型(digital transformation)”的政策/戰略,其理念的先進性與政策的連續性值得關注和借鑒。第三,數字服務中更加重視隱私保護,增進透明度與信任,以更好地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與促進數字經濟發展。①強調公民對自己數據擁有控制權,了解政府如何使用他們的數據且按需提供數據服務;②政府制定隱私保護準則(新法規政策)并強制嵌入到數字服務與數據治理的全過程;③利用新技術等方法強有力保障隱私。第四,加快推進政府數據開放,從法律政策完善、體制機制變革、技術應用創新等各方面掃清障礙和創造有利條件,鼓勵利用政府數據進行創新,釋放數據紅利。第五,制定多方參與、線上線下結合、形式多樣、面向不同群體的政府數字能力提升計劃,確保各級政府領導與公務員具備數字領導力和相關的數字能力,營造數字文化氛圍,持續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

參考文獻:

(略)

作者簡介:章燕華,女,博士,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信息資源管理系副教授,浙江大學信息資源管理研究所副所長,中國人民大學電子文件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員。王力平,男,碩士,館員,浙江省委黨校教務處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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