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一些養老機構不時爆出護工毆打、捆綁老人的惡劣事件,引發了人們對養老機構監管問題的關注。
在本應擔負照顧、愛護老人的養老機構,如何避免發生虐待老人事件?對于養老機構,如何進行科學化監管?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
意見明確提出,依法依規從嚴懲處養老服務機構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實施行業禁入措施。
意見指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高效規范、公平競爭的養老服務統一市場,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堅持公正監管、規范執法,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引導和激勵養老服務機構誠信守法經營、積極轉型升級、持續優化服務,更好適應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要求,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
讓老人放心養老
“護工再好,也不是親姑娘。養老院再舒服,也比不上自己的家。”67歲的林有山向《民生周刊》記者坦言,他對入住養老機構仍然心存顧忌。對于養老院的吃住問題他并不擔心,但對于如何處理與護工的關系,一直讓他在是否入住養老院的問題上猶豫不決。
“我可受不了她們的冷言冷語,甚至是虐待。”林有山說。
林有山的這一顧慮代表了很大一部分老年群體的想法,他們對養老機構最在意的是,能否在機構里舒心養老、有尊嚴地走完人生后半段。
2020年6月,有媒體曝光湖南邵陽一位93歲老人在養老院被打。據老人家屬反映,因為工作原因,家屬不得已將老人送到養老院。可是,老人入住沒多久,就多次遭到室友和養老院老板的虐待,老人身上多處出現大面積淤青。
被曝光的虐老事件中,大多數是因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護工缺乏耐心,進而虐待老人。
對此,有業內人士認為,欺老、虐老雖屬個別員工行為,卻反映了養老機構在人員準入環節的重大失守。所以,對直接責任人與養老服務機構進行精準懲戒,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在國辦的意見中,明確監管重點旨在有的放矢,廓清對養老機構進行事前防范的范圍,而落實監管責任、創新監管方式則是把握住了事中監督這一方向。對不同主體的違法行為進行懲戒,目的在于達到事后震懾的效果。”這位業內人士分析。
具體來看,在加強從業人員監管方面,意見指出,要引導從業人員(包括養老服務機構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以及養老護理員等相關人員)自覺養成良好品行、掌握專業技能,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
養老服務機構應當制定員工守則,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培訓,提升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加強院校內老年服務與管理人才培養,實施職業技能水平評價。
嚴格末端監督執法,依法依規加強對有關培訓評價組織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監管,防止出現亂培訓、濫發證現象。依法依規從嚴懲處養老服務機構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實施行業禁入措施。
創新監管提高養老質量
近些年,伴隨人口老齡化的加速,我國養老服務業快速發展。老年人口的急劇增長給養老產業帶來了機遇,但也導致服務水平參差不齊的市場格局。
在我國,目前主要的養老模式有3種:家庭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與家庭養老不同,養老服務機構在規模化、資金支持、從業人員專業性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但同時,在監管力度和方式上也亟待加強。
《民生周刊》記者梳理發現,本次意見就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確定了三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明確監管重點。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加大對建筑、消防、食品、醫療衛生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引導養老服務機構落實安全責任,主動防范消除安全風險和隱患。
除了加強從業人員監管外,還提出要加強涉及資金監管,加大對使用財政資金項目的跟蹤審計,加強對政府購買養老服務、養老機構醫保基金使用的監督管理,依法打擊養老服務機構以養老服務為名的非法集資活動。
加強運營秩序監管,依法打擊無證無照從事養老服務的行為。加強突發事件應對,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引導養老服務機構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和應對處置能力。
二是落實監管責任。強化政府主導責任,深化養老服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充分發揮政府在制度建設、行業規劃、行政執法等方面的主導作用。
壓實機構主體責任,養老服務機構對依法登記、履約服務、質量安全、應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承擔主體責任,其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
發揮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作用,養老服務領域行業組織要積極推行行業信用承諾制,健全行業自律規約,加大養老服務領域信息公開力度,優化養老服務投訴舉報受理流程。
三是創新監管方式。加強協同監管,健全各部門協調配合機制,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加強信用監管,建立養老機構備案信用承諾制度,加大信用記錄的披露和應用。加強信息共享,統籌運用養老服務領域政務數據資源和社會數據資源,推進數據統一和開放共享。
發揮標準規范引領作用,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標準和評價體系,實施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安全基本規范等標準,引領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
意見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相關部門要按照意見提出的各項措施和要求,制定配套措施,科學配置監管資源、統籌部署抓好落實。
提升執法水平,強化對行政執法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執法水平。加大宣傳力度,積極開展養老服務法治宣傳教育,推動形成關心、支持養老服務綜合監管、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良好氛圍。(記者 郭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