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醫療機構危險廢物信息化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發布!
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福建省醫療機構危險廢物信息化監管工作實施方案》,醫療機構危險廢物產生、運輸和集中處置單位分期分批注冊使用省固廢平臺,通過省固廢平臺規范落實管理計劃、申報登記、管理臺賬、轉移聯單等危險廢物管理制度要求。全文如下:
各設區市生態環境局、衛健委,平潭綜合實驗區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局、社會事業局,各醫療廢物運輸單位、集中處置單位,省屬各醫療衛生機構,聯勤保障部隊第九○○醫院、第九○七醫院、第九○九醫院、第九一○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第七十三集團軍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九五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九○○醫院倉山院區,武警福建總隊醫院,各有關單位: 現將《福建省醫療機構危險廢物信息化監管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此件主動公開)
福建省醫療機構危險廢物信息化監管工作實施方案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醫療廢物管理;省領導多次批示要求加強“全鏈條、全覆蓋監管”“確保醫廢、危廢全面全部安全處置到位”,為進一步依法實施醫療機構產生的危險廢物信息化監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年修訂,以下簡稱“新《固廢法》”)強調醫療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管理,要求建立危險廢物信息化監管體系,并通過信息管理系統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信息。
2019年,省生態環境廳、省衛健委聯合制定《福建省醫療廢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閩環保固體〔2019〕12號);2020年,省衛健委等七部門《關于開展福建省醫療廢棄物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閩衛醫政〔2020〕55號)和省衛健委等十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閩衛醫政〔2020〕63號)等文件均明確醫療廢物信息化監管要求。
“福建省固體廢物環境監管平臺”(以下簡稱“省固廢平臺”)是我省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信息化監管平臺,已與國家固體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實時聯網。省固廢平臺自2017年上線運行以來,已在全省工業危險廢物信息化監管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新開發的醫療機構危險廢物管理模塊,今年以來在部分醫院和醫廢運輸、處置單位開展了試點完善,目前已具備全面推廣應用條件。 二、總體要求
全省醫療機構危險廢物交接、轉移和處置環節實行信息化監管。醫療機構危險廢物產生、運輸和集中處置單位分期分批注冊使用省固廢平臺,通過省固廢平臺規范落實管理計劃、申報登記、管理臺賬、轉移聯單等危險廢物管理制度要求。
各級衛生健康和生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以省固廢平臺為支撐,按職責分工對全省醫療機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交接、轉移和處置加強精細化監管,保障人民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
三、監管對象及實施步驟
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和《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醫療機構產生的危險廢物包括醫療廢物和醫療區化糞池及污水站產生的污泥、格柵渣(以下統稱“醫療機構危險廢物”)。
(一)監管對象。全省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全省醫療機構危險廢物運輸和集中處置單位。
(二)時間要求。2020年底前,全省醫療機構危險廢物運輸、集中處置單位及二級以上醫療機構(以下簡稱“第一批單位”)納入省固廢平臺監管;2021年底前,全省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部以上醫療機構(以下簡稱“第二批單位”)納入省固廢平臺監管。在此基礎上,逐步實現醫療機構危險廢物信息化監管“應管盡管”。
鑒于廈門市已啟用市級信息化監管平臺,相關部門要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數據對接,相關信息應納入省固廢平臺統一監管。 四、信息化管理要求
(一)建立管理機制。按要求應納入省固廢平臺監管的單位實行清單化管理、實時更新、“應管盡管”;相關單位應按時注冊使用省固廢平臺,并指定1名領導和1名經辦人統籌負責信息化監管工作。 醫療機構危險廢物應分類收集、規范包裝、規范貯存,每年申報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每日建立管理臺賬,規范數據填報和移交對接,做到數據真實可靠、可溯源;屬于“小箱進大箱”的,應分別建立管理臺賬、落實閉環管理。
(二)加強過程監管。醫療機構危險廢物交接、運輸和處置過程要規范運行電子轉移聯單;相關單位要認真核實交接數據,對各自簽收的數據負責;鼓勵采用智能化系統實現自動化稱重、數據錄入和賬物交接。醫療區化糞池及污水站產生的污泥和格柵渣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規范處置,并納入省固廢平臺監管。各級生態環境和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加強數據抽查核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全過程監督管理。
(三)強化執法懲戒。以生態云生態環境信息化監管為抓手,結合全省醫療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等工作,重點排查整治醫療機構危險廢物分類、存貯、登記和交接不規范,虛報瞞報實際產生量,非法轉移、倒賣、傾倒、處置醫療機構危險廢物,以及有關企業違法回收和利用醫療廢物等行為。依據新《固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懲重罰涉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
(四)完善信息系統。利用省固廢平臺數據,結合醫療機構內部管理臺賬,強化醫療機構危險廢物收集處置閉環管理。有序推進醫療機構內部危險廢物信息化管理系統建設及其與省固廢平臺的對接工作。有序推進納入省固廢平臺管理的醫療機構,在醫療機構危險廢物暫存點等關鍵點位布設視頻監控系統,并與省固廢平臺實現聯網。
五、平臺操作使用及培訓安排
(一)操作使用。相關單位要認真對照《醫療機構危險廢物信息化監管操作使用說明》(附件1),學習使用省固廢平臺。第一、二批單位原則上應分別在2020年11月底和2021年5月底前正式運行省固廢平臺。
(二)在線培訓。省固體廢物及化學品環境管理技術中心(以下簡稱“省固化中心”)具體負責省固廢平臺的使用培訓、運行維護和技術升級等工作。2020年10月20日,省固化中心將組織在線培訓。請相關單位按照附件2要求,組織人員參加培訓。本次在線培訓內容將錄像并上傳至省固廢平臺,供使用人員在線觀看。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生態環境和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分工協作,合力推進落實。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督促指導運輸、處置單位規范做好醫療機構危險廢物接收、轉移、處置等工作。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逐級匯總、實時更新并與同級生態環境部門實時共享轄區內應納入平臺監管的醫療機構清單(附件3),截至今年9月底的清單于10月31日前由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匯總并正式報送省衛健委;會同同級生態環境部門督促指導醫療衛生機構按要求使用省固廢平臺,做好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有序推進并逐步實現全省醫療機構危險廢物信息化監管全覆蓋。
(二)加強督促指導。各級生態環境和衛生健康部門要以宣傳貫徹新《固廢法》為契機,結合新冠疫情常態化防控和醫療廢棄物專項整治、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專項執法等工作,加強督促檢查和綜合治理;以推進信息化監管為抓手,進一步提升醫療機構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
(三)強化責任落實。醫療機構危險廢物產生、運輸、處置單位要嚴格落實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責任人和具體管理人員是直接責任人的要求,切實提高思想認識,系統組織學習新《固廢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危險廢物聯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增強法治意識,規范日常管理,強化責任落實。
附件:
1.醫療機構危險廢物信息化監管操作使用說明
2.省固廢平臺操作使用暨醫療機構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要求在線培訓方案
3.應納入省固廢平臺監管的醫療衛生機構清單(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