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點:
■簡化(simpler)政府而非弱化政府是當今各國政府治理變革的根本指向,“小政府”時代已經過去,如何推進政府治理簡化是問題的核心。從我國政府改革來看,當前所推進的簡政放權改革應包含兩個方面:一是從縮小和優化政府行為范圍的角度簡化職能,向地方、社會和市場放權;二是在確定職能范圍的情況下,對具體職能進行簡化,避免政府政策的過分“復雜化”,簡化政府規制和具體治理行為
■對于此簡化政府雙重維度的爭論,應當從兩個方面加以認識。首先,當前美國關于簡化政府的這兩重維度的爭論,實際上是政策“柔性”與“剛性”之爭。“助推”性政策更偏向于采取“旁敲側擊”的政策手段規制和影響行為人的選擇,盡可能多的保留政策選項,并對公共選擇進行隱性干預與調節,這種簡化方式更具柔性
■從奧巴馬政府大力推進“助推”性政策以簡化政府的實踐來看,不難看出美國政府新自由主義和市場化選擇的價值取向,但至于特萊斯關于政府政策正因“助推”而不斷惡性衍生并走向“拙劣拼湊”的擔憂,以及認為奧巴馬政府治理行為過于“拐彎抹角”的批評,正是美國政府不至于過于偏激走向極端自由化的平衡力量
毫無疑問,簡化(simpler)政府而非弱化政府是當今各國政府治理變革的根本指向,“小政府”時代已經過去,如何推進政府治理簡化是問題的核心。從我國政府改革來看,當前所推進的簡政放權改革應包含兩個方面:一是從縮小和優化政府行為范圍的角度簡化職能,向地方、社會和市場放權;二是在確定職能范圍的情況下,對具體職能進行簡化,避免政府政策的過分“復雜化”,簡化政府規制和具體治理行為。后者是現在為我們所忽視的,卻是近幾年美國奧巴馬政府改革的重點領域。
政策的“助推”與“拙劣拼湊”。美國學者對于簡化政府規制的理解包括兩個維度,一是“助推(nudge)”,即使用更多簡明的、柔性的、聰明的政策以簡化選項、影響和預測公眾的選擇;二是追求政策目的而內容更加簡單直接化,避免政策為了解決當前問題而出現內在的、不恰當的相關性,造成“拙劣拼湊(kludge)”現象,引發更多、本來不會出現的問題。前者更注重政策規制內容和形式的簡化,同時簡化政策框架內公眾的選擇難度;而后者則強調政策規制達成目的的手段簡單直接,避免政策規制復雜化。
奧巴馬政府是“助推”的堅定支持者,在奧巴馬執政的兩個執政周期內,各種政策規定的出臺都本著“助推”的理念進行制定和評估。在最大限度保持公眾自由選擇的前提下,參考行為經濟學原理,分析和預測公眾的選擇傾向,以簡單、低成本、追求自由的方式,運用各種工具,出臺較為間接的、柔性的、簡明的政策選項,“自然而簡單”地“助推”公眾做出更符合公共性的選擇,“循循善誘”地實現政策承諾。助推為公眾針對特定情境做出選擇創造了條件,政府或各私人機構都能提供可選方案。比如在401(k)退休計劃的推廣中,奧巴馬政府以“默認處理機制”為助推手段,即在公眾個人選擇是否參加退休計劃的選項時,規定“除非明確選擇‘不參加’,則默認為參加計劃”,這樣簡單地政策助推方式使401(k)退休計劃參與人數翻了數倍。再如,奧巴馬政府出臺政策時非常重視所提供的選擇信息的“架構方法”,將公眾“注意力”視為稀缺資源并加以利用,在“對于同等水平的損失和收益,人們對前者的厭惡大大超越對后者的喜歡”的原理下,放大公眾做出如“繼續食用快餐垃圾食品”錯誤選擇的“損失”,在不影響公眾自由選擇權的前提下引導正確的公共選擇。
另一維度——“更簡單和直接化”強調的則是政策規制的邏輯清晰簡潔和政策手段的簡單直接,它不像“助推”那樣保留完整的選擇自由,但是能夠徹底規避一些與政策目標不符的選項,已達到公共性的目的。這一維度的簡化使政策規制更易于遵循,政策效果也更加簡單,政府應當在阻止某些政策效果方面應扮演積極角色,并更直接地提供相反的積極效果,比如,徹底禁止卡路里超過一定限度的高熱量食品進入市場以減少肥胖人群數量,或者高速公路嚴格限速。當奧巴馬政府大量運用“推動”性政策時,美國思想界從簡化政府的這一維度對其進行了批判。與“nudge”相對,學者史蒂夫·特萊斯形象地運用“kludge”一詞來形容“助推”性政策所存在的變異可能,他認為“助推”性政策就如組裝計算機一樣,看似聰明地運用各種工具“敲邊鼓”以達到短期政策目標,但實際上過度復雜,為了處理社會問題不得不應用過多相互關聯的政策手段,使政策效果更加復雜和難以捉摸,人為制造更多的問題。在實際中,助推的方式確實需要政策規制的不斷衍生以柔性控制社會選擇,這種方法并不見得總會成功,長期來看貽害無窮。
理性認識簡化政府的雙重維度。對于此簡化政府雙重維度的爭論,應當從兩個方面加以認識。首先,當前美國關于簡化政府的這兩重維度的爭論,實際上是政策“柔性”與“剛性”之爭。“助推”性政策更偏向于采取“旁敲側擊”的政策手段規制和影響行為人的選擇,盡可能多的保留政策選項,并對公共選擇進行隱性干預與調節,這種簡化方式更具柔性;而第二個維度的簡化政策則更加簡單直接地硬性規制公眾行為,盡可能簡化政策選項和選擇空間以使政策效果更易預測并完全符合公共利益,多為規定“必須如何”或“不準如何”,較之“助推”更為剛性。其次,這兩重維度的爭論其實也是政策“間接性”與“直接性”之爭。“助推”的、間接性的政策必然為公眾留有一定選擇空間,其達成政策目標效果的手段更加注重“聰明化”,讓社會在政府看似的“無為”中獲益;而第二維度的簡化則關注于政策工具的有效性本身,去掉政策制定與效果產出之間繁瑣的環節,直接追求結果,政府顯得更加強勢和“有作為”。實際上,這兩個維度都是簡化政府規制與治理行為的有效手段,其作用結果如何也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現實中奧巴馬政府已在“助推”性政策層面取得了豐碩的成績,但這些“助推”長期效果如何還需時間檢驗。
從奧巴馬政府大力推進“助推”性政策以簡化政府的實踐來看,不難看出美國政府新自由主義和市場化選擇的價值取向,但至于特萊斯關于政府政策正因“助推”而不斷惡性衍生并走向“拙劣拼湊”的擔憂,以及認為奧巴馬政府治理行為過于“拐彎抹角”的批評,正是美國政府不至于過于偏激走向極端自由化的平衡力量。社會公眾的選擇權力應當維護,但政府的角色與公權力存在的意義也應受到重視。實際情況是,如稅收、經貿等領域大多數政策規制實施都“中立”于這兩個維度之間,既在一定程度給予社會公眾自由選項,政府也保留有必要的嚴格規制以防止公共選擇非理性化。也就是說,大部分的政策規制依靠這兩種維度的融合,更加簡單直接的政策為政府解決社會問題提供了行為的“下限”,即防止出現最壞的情況,而“助推”則在這條底線之上,在保障社會自由選擇的情形下,為政府提供了更柔性、聰明的政策供給方式。
總之,超越理念和維度之爭,如何平衡這兩個維度對政府“簡化”的理解,已經成為美國政府未來發展的中心問題。對于我國政府而言,在這個層面理解簡化政府的不同維度,在出臺政策與規制社會行為時更多考慮雙重維度的平衡,對于政府公共性的伸張與“老練的”政府的建構是非常有意義的。
(作者單位:清華大學國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