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2、招標內容:
1)項目內容:在國家法人庫工程建設周期內,作為獨立的第三方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監理規范、設計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作為第三方機構對總局法人庫工程招標、設計、實施、驗收四個階段提供實施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協調實等監理服務,確保工程建設目標的順利實現。詳見第三章“服務需求及說明”。
2)項目地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經濟信息中心。
3)項目監理費:預算404萬元人民幣(工商總局法人庫工程投資估算約為2.4億元人民幣) 。
4)服務起止時間:監理項目服務期限自監理進場服務之日起至總局法人庫工程竣工驗收結束。
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必須滿足本次采購的實質目的,完全實現所應有的全部要求。投標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無法正確確定之處,均應當按照招標文件所規定的投標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則,由此導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應當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投標人資質要求:
3.1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具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甲級資質證書。
3.3投標人須為中央國家機關2013-2014年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定點招標入圍單位。
3.4投標人通過ISO9001或ISO20000質量體系認證。
3.5投標人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在其機構登記所在地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目錄。
3.6投標人在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3.7投標人必須向招標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未向招標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潛在投標人均無資格參加投標。
3.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855元(含電子版),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如需郵購,須加付EMS費100元人民幣。請按下述地址匯款,匯款單上應注明匯款用途、所購招標文件編號,然后將匯款單復印件、購買單位名稱、詳細通訊地址、郵編、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傳真給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傳真后將盡快以EMS方式將招標文件郵寄給貴單位。 購買文件時務必提供:營業執照注冊號、單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傳真、郵編、移動電話、主營業務、法人、注冊資本、資質等級等有效企業信息
5、購買招標文件時間:2015年7月17日至2015年7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6、購買招標文件地點:北京市海淀區首體南路22號國興大廈11層前臺
7、現場考察:不組織。
8、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2015年8月7日上午9:00(北京時間)。屆時請參加投標的代表出席開標儀式。
9、開標地點:北京市海淀區首體南路22號國興大廈9層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
10、投標文件的遞交:投標文件須密封后于(開標當日)投標截止時間前遞至開標地點。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11、本公告僅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上發布。
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首體南路22號國興大廈10層
聯 系 人:江子揚、李歆然 郵 編:100044
電 話:010-88354433轉396、420 傳 真:010-88356025
電子信箱:codile@126.com
開戶銀行及帳號:
賬戶名稱: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7112510182600005361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首體南路支行
聯行行號:302100011251
匯入城市:北京
請投標人在匯款時務必注明所投標項目的招標編號,否則,因款項用途不明導致投標無效等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7日
郵購須傳真的格式:
1、基本信息表
企業名稱
|
|
|||
項目名稱:
|
項目編號:
|
|||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
|
|
|||
注冊資本
|
|
企業類型
|
|
|
批準登記機關
|
|
組織代碼
|
|
|
法定代表人
|
|
營業期限
|
|
|
地 址
|
|
|||
電 話
|
|
傳 真
|
|
|
郵 箱
|
|
郵 編
|
|
|
聯系人
|
|
手 機
|
|
2、郵購憑證
此處粘貼電匯、轉賬等匯款憑證
請投標人在匯款時務必注明所投標項目的招標編號及用途,否則,因款項用途不明導致投標無效等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