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辦理進度可以通過網絡查詢,手機短信告知功能向“特定對象”開放,行政文書上網案件詳情隨心掌握……近年來,內蒙古公安廳黨委打破不想公開、不愿公開、不敢公開的思想藩籬,大力開展警務公開、管理公開、辦案公開,打造執法公開“升級版”,建立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警務,極大地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統計數據顯示,群眾對全區公安機關公正執法滿意度以及對民警廉潔自律滿意度連續三年穩步提升,到2015年分別達到91.17%、91.37%。
“互聯網+”思維 助力執法公開平臺多元化
5月16日,受害人靳某在一起故意傷害案中被打傷。住院養傷期間他想了解案件辦理情況,便上網在執法公開查詢系統中輸入案件編號和身份證號,足不出戶就獲知案件的辦理進度、辦案人員聯系方式、案情簡介等信息。
公開透明是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網上公開則是執法公開的發展方向。2013年,針對推進執法公開工作過程中面臨的業務和技術瓶頸,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把“向特定對象公開”作為執法公開的重點和難點,出資270萬元專項經費,升級改造“政府門戶網站”和“警綜平臺”,將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與“互聯網+”有機融合,在全區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平臺和政府門戶網站上搭建了向特定對象公開案件相關信息的執法公開查詢系統,這一系統以“法律法規網上公開、辦案單位網上公開、案件辦理狀態網上公開、執法辦案流程網上公開、行政處罰決定網上公開”為核心,涵蓋了公安行政執法、刑事執法各個環節。
據了解,平臺通過權限設置,只有案件的當事人或者近親屬可以登錄查詢,實現了保障知情權與保護隱私權的統一;通過公開受立案、辦理進度、處理結果、當事人的意見和評價,實現了查詢案情和監督執法的統一;通過公開辦案民警姓名、聯系方式,實現了“鍵對鍵”查詢和“面對面”咨詢的統一,促進了案件辦理的透明、公正。
考慮到內蒙古地域遼闊,城鄉執法條件差距大,傳統的發布信息方式依然具有重要意義,特別是“向特定對象公開”的手機短信告知功能,讓上網不夠便利的農牧區群眾也可以第一時間掌握和自己有關的信息。
受案回執、立案決定書、處罰決定書、提請逮捕決定書……通遼市公安局的短信告知系統,在點擊各類決定書生成鍵的同時,告知短信就同一時間發送給了“特定對象”。
同時,內蒙古各盟市公安局通過設置執法公開欄、流動宣傳車、印制宣傳單、LED電子顯示屏以及通過公安微博、手機APP、網上執法公開欄目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公安機關執法依據、執法程序、范圍職責、案件預警、安全防范、法制宣傳等信息;各盟市在政府門戶網站上都建立了“網上辦事大廳”。據統計,2015年以來,內蒙古網上行政、刑事案件公開率為93.99%。
延伸執法公開范圍 提高執法工作透明度
“執法公開就是要不斷擴大警務公開的范圍和層次,最大限度地公開執法程序、執法進度、執法結果,提高執法工作透明度,這是我們執法為民的基本態度,也是我們贏得群眾信任和支持的基本步驟。”提及執法公開的意義,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公安廳廳長馬明如是說。
2012年底以來,內蒙古公安機關順應群眾對司法公正、建設法治公安的新要求,在執法實踐中不斷拓展警務公開的范圍和層次,及時向社會最大限度地公開執法程序、執法進度、執法結果,提高執法工作透明度,通過多種形式公開公安機關的機構設置、職責任務、工作權限;民警的職業紀律、條規禁令;窗口單位的辦公地址、工作時間、聯系方式、便民舉措;重大警情、防范預警、交通路況;案件辦理的進程、辦案民警基本信息等。
“我現在上崗!”“我現在休息!”“目前視頻中這位群眾的行為是很危險的……”在通遼市街頭,佩戴執法記錄儀的交警上崗或休息是時,會手持記錄儀對照自己進行自錄,對上崗時間及警容風紀進行記錄監督,當發現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時,會配以音頻解說,在處置具體事件時會全程記錄。這些記錄在工作結束后會完整上傳信息采集站,在應對投訴、公益提醒、違法行為糾錯時,適當公開相應內容,對影響較大的事件,及時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傳播報道,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通過執法記錄儀在工作中的全程佩戴,截至目前,群眾舉報投訴案件下降了90%左右。
今年10月底前,內蒙古各盟市還將陸續實現生效行政處罰、行政復議決定文書上網和公開查詢。此外,在電子政務的基礎上,內蒙古開展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備案類事項網上公開辦理,提供在線預約、咨詢、申請、受理、辦理服務,使群眾足不出戶就能享受到快捷優質的服務。
為了讓群眾走進警營、走近民警,對警務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和理解,2015年以來,內蒙古各級公安機關廣泛開展了“規范執法警營開放日”活動,共開放派出所386個舉行開放活動971次,參與群眾3.8萬多人。
真督實查 促執法信息公開常態化運行
為了確保執法公開工作有序開展,早在2012年,內蒙古公安廳就成立了執法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包括所有廳黨委成員、22個廳直相關部門、警種負責人,該小組多次召開會議研究工作對策,推動執法公開工作的開展。全區12個盟市和所屬旗縣公安機關全部成立由“一把手”任組長的執法公開工作專門領導小組。
自治區公安廳還制定了《全區公安機關開展執法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全區公安機關貫徹落實公安部<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實施細則》,各盟市、旗縣公安機關也都制定了符合本地特色的制度文件,實現了執法公開步步有指引、事事有標準、處處有監督。其中,巴彥淖爾市公安局搭建起一支294人的執法公開網絡管理隊伍,在各級公安法制部門設立了專門執法公開管理員,負責對執法公開情況進行每日網上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及時整改,法制部門對未在網上對特定對象告知公開的案件一律不予審核。
為了加強外部監督,廳機關每年都會從社會面聘請群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為執法監督員,定期召開座談會,匯報工作,征求意見。執法監督員們通過明察暗訪的方式對全區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履行職責、執法執勤和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監督,同時反映、轉遞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和控告,對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建議、意見等。公安廳每年委托專門機構,調查人民群眾的滿意度,部分地區還在政府門戶網站上開設了社會監督評議欄目,調查人民群眾對執法公開工作的評議及意見。
為使執法公開工作落到實處,內蒙古各級公安機關建立執法公開運行機制,建立執法公開法制部門審核制度,對專項執法行動、重大敏感案事件進行公開時必須提交法制部門審核。
2014年起,內蒙古公安廳法制局制定《公安廳對盟市2014年度工作績效考評辦法》,將執法公開工作作為法制部門唯一的考核指標統一納入廳考評體系,側重對案件查詢工作考核力度,加大向特定對象網絡公開查詢工作內容的考核分值和加權比重。針對“執法公開欄目設置不規范、信息公開內容有缺項、網上辦事運行不通暢、特定對象查詢難實現”四方面考核內容進行嚴格量化打分并按季評比、公示、定期通報工作動態。
自治區公安廳每季度都采取門戶網站巡查、公安網隨機抽查、實地數據抽測、電話回訪復核的方式對各盟市及所屬旗縣區公安機關的執法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考核側重群眾對執法公開的滿意度評價,廳機關對各盟市公安機關辦理的刑事、行政案件隨機抽取20件電話回訪報案人,公開率低于80%的盟市將予以全區通報。同時將各級公安機關的執法公開工作納入到執法質量考評范圍。
記者:陶煒 張佳良 李英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