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受公安部機關政府采購辦公室委托,就其利用中央預算資金的下列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本項目投標人資格標準和技術需求已經過發布征集供應商意見公告的環節,現正式對外發布公開招標公告,邀請有意向的投標人提交密封投標。
一、 采購項目名稱:公安部公安信息通信網邊界接入平臺項目
二、 招標編號:1341STC40194
三、 項目用途:自用
四、 招標內容:
包號 |
采購內容 |
數量 |
交貨期 |
交貨地點 |
預算金額 |
簡要技術要求 |
01 |
公安信息通信網邊界接入平臺 |
1套 |
合同簽訂后_1_個月內完成交貨,交貨后1個月內完成安裝調試。 |
招標人指定地點(北京) |
881.1199萬元人民幣 |
本項目為滿足通過公安信息通信網開展對外數據交換、部門間信息共享服務、授權訪問等工作需要,為部門間信息共享與服務平臺及授權訪問等業務提供集中的安全運行基礎設施等。 |
★投標人必須對本項目的全部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拆包投標。
五、 項目審批情況:本項目已獲得主管部門審批,資金已落實,項目預算金額為人民幣 881.1199 萬元。
六、 ★投標人資格標準(須同時滿足):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本國實施商,包括法人、其他組織;
2)投標人如為所投產品的代理商,須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代理商資格(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經銷協議、長期合作協議、銷售代理協議或授權書等類似文件,具備上述文件之一即可),制造商投標可不提供;
3)投標的安全產品(如防火墻、防病毒網關、入侵防御系統、安全隔離設備)須具有公安部頒發的銷售許可證;
4)投標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招標人為采購本次招標的貨物或許服務進行設計、編制規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詢公司或其附屬機構有任何關聯;
5)購買了招標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機構;
6)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即: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本項目不接受進口產品投標(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七、 招標文件發售的時間、地點及售價:
1)時間:2013年8月6日起,每天上午9:00至16:0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2)地點:中鋼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號中鋼國際廣場16層);
3)售價:招標文件人民幣500元(若郵購,須加付EMS費人民幣100元)。請按下述中鋼招標有限責任公司的地址匯款,匯款單上須注明“40194標書款”,然后將匯款單復印件及采購文件購買登記表傳真給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將盡快用特快專遞將采購文件郵寄給貴方。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4)潛在投標人前來購買本項目招標文件時須攜帶加蓋單位公章的《保密責任書》。否則招標代理機構有權拒絕向其出售招標文件。
八、 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
2013年8月26日9:30(北京時間),屆時請參加投標的單位派代表出席開標儀式。
九、 開標地點:
中鋼國際廣場27層會議室(北京市海淀區海淀大街8號)。
十、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請于開標當日、投標截止時間之前由專人送達開標地點,以電報、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形式遞交的投標文件將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 招標人信息:
名 稱:公安部機關政府采購辦公室
地 址:北京東長安街14號
公安部廉政監督舉報電話:010—58186696、66263969
舉報郵箱:jdsmps@mps.gov.cn
十二、 招標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中鋼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海淀大街8號中鋼國際廣場16層
郵 編:100080
聯 系 人:范麗(發售標書)、張靜、陳俊
聯 系 電 話:010-62688226(發售標書)、62688212、62688251
傳 真:010-62688255
開 戶 名 稱: 中鋼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開 戶 銀 行:中國銀行北京中關村中心支行
帳 號: 3350 5603 7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