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京東劉強東的成功是他追求黃光裕的思路來做電子商務,那么馬云就是運用信息和數據來做電子商務,利用自身的數據優勢,用通暢的信息流打通電子商務鏈條上的各個環節 馬云無疑坐著我國電子商務領域的頭把交椅,但繁榮背后,阿里巴巴以黃頁形式的信息服務的弊端逐漸顯露出來。2011年2月,新聞曝出阿里巴巴有約0.8%,即1107名“中國供應商”因在2010年涉嫌欺詐而被終止服務。阿里巴巴原CEO衛哲成了阿里巴巴模式弊端的替罪羊。此事件過后,引發更多人對阿里巴巴模式的重新思考——也許這種簡單的信息服務已經很難滿足如今電子商務發展的需要。“阿里巴巴是純粹提供信息的B2B平臺,但隨著互聯網的發展,隨著整個網絡各種各樣的服務,例如微博、谷歌、百度的發展,信息已經變得泛濫。如今這種僅依靠提供最為簡單和樸素的商業信息的功能能收到費用嗎?”一達通電子商務公司總經理魏強表示。
鐘愛平臺
除了B2B平臺阿里巴巴,2003年,馬云將針對個人電子商務的C2C網站——淘寶網上線。這個時候雖然亞馬遜已做得風生水起,但經常在世界各地奔走的馬云似乎視而不見。淘寶網的搭建依舊是遵循阿里巴巴模式,采用了平臺式的信息服務,而不是如同亞馬遜的B2C模式。之后幾年隨著中國網民數量急劇增加和網絡消費習慣的培養,網購主流消費群體已經形成。這時他們關注的已不單單是價格,品牌、服務逐漸成為他們購物的首選。我國龐大的零售市場,使B2C成為未來發展的一個重點。基于此,京東商城、當當網和凡客誠品漸漸成為了電子商務市場上的后起之秀,也成了淘寶網的主要競爭對手。雖然馬云看到淘寶網的弊端,成立了淘寶商城(現更名為“天貓”),但淘寶商城(天貓)的模式并非是公認未來主流的采買制B2C模式,依然是平臺模式。
同時,馬云為了克服平臺式的誠信問題,提出了增加收費的措施。2011年10月10日,淘寶商城(天貓)突然宣布,2012年向商家收取的年費將從6000元調整到3萬元、6萬元兩檔,商家的保證金也將從1萬元調整到1萬—15萬元不等。此舉立刻引發了數千家中小商戶對淘寶商城(天貓)的大賣家進行“攻擊”,表達對提高收費的抗議。雖然最后在國家相關部門的出面干涉下,馬云表示道歉,但是并沒有撤銷此規定,而是繼續執行。
可見對于未來的電子商務模式,到底是采買制的B2C是主流,還是僅僅提供信息和技術服務的平臺模式是主流,馬云選擇了后者。雖然馬云有自己的大物流計劃,但更多的是合作的模式,目的也只是為了解決我國電子商務迅速發展和物流落后之間的不匹配,而不是純粹為了增加大淘寶自身的核心競爭力。例如剛剛倒閉的星晨急便,雖然星晨急便并非淘寶系投資的唯一一家物流公司,但其投資物流的核心都是淘寶所主張的“大物流計劃”。其核心內容之一就是推出了“物流寶”平臺,即由淘寶聯合國內外的倉儲、快遞、軟件等物流企業組成服務聯盟,提供一站式電子商務物流配送外包服務,解決商家貨物配備和遞送難題的物流信息平臺。阿里巴巴想做的,是匯集所有物流服務商的服務信息,將從生產商到消費者的物流鏈各環節合作伙伴整合起來,并從上而下打通。“云物流”只是提供了一個信息交換的平臺,講究的是平臺開放、資源共享、服務集成。星晨急便雖然沒有成功,但是一方面增加了淘寶對物流的進一步認知;另一方面“只是希望通過資本的杠桿撬動整個資本界對快遞行業投資的關注,好讓更多的熱錢涌進快遞業,加速快遞業的建設和發展,好滿足電商的需求”,華強電商CEO黃洋告訴《新領軍》。
數據是核心
雖然阿里系里面大多為平臺模式,但馬云很早便開始介入交易環節。早在2004年,馬云便成立了支付寶。支付寶雖然是為方便網上交易,但客觀上起到了收集數據的作用。可以說在馬云的帝國設想中,信息服務一直是一個目標。如果說京東劉強東的成功是他追求黃光裕的思路來做電子商務,那么馬云就是運用信息和數據來做電子商務,即采用平臺的模式,利用自身的數據優勢,用通暢的信息流打通電子商務鏈條上的各個環節。
不管淘寶商城更名為天貓的意義何在,不變的是它依舊采用平臺式的信息和技術服務為主,而不是像京東、凡客以倉儲物流為主的采買制B2C。天貓網總裁張勇就曾表示,雖然淘寶商城的品牌名稱變了,但“天貓”仍會堅持三點不變。這三點不變當中首先就是定位不變,堅持做B2C的電商平臺。可見馬云對電子商務或者互聯網有其自己的看法,那就是,信息和數據才是根本。
而這些數據和信息的落腳點恰恰就是阿里巴巴重點打造的阿里云業務,云計算的核心就是數據和信息,所以阿里云在馬云的戰略中異常重要。馬云當年在寫給溫家寶總理的一封信里如是說:“第四家公司,也是我們覺得比較驕傲的就是阿里云。我們由于掌握了阿里巴巴的內貿和外貿數據,掌握了淘寶上消費者消費行為(現在淘寶有2億消費者,每天到淘寶上想來買東西的人有4300萬人,完成500萬筆交易的大量數據),加上我們支付寶數據,我們突然發現我們真正地在進入一個數據時代。我們今天掌握的數據,對國家宏觀經濟、微觀經濟、對個人消費,特別對制造業是巨大無比的寶庫,所以我們準備做云計算,五年以后,我們的競爭一定是在計算數據上面的競爭,我們在這兒將大力投資,我們主要的思想是讓整個社會去分享數據,讓制造業掌握消費者的數據,讓消費者知道制造業的數據,而且整個數據我們是徹底分享,而不是靠數據掙錢,所以這是我們第四家公司”。
雖然馬云聲稱不靠數據賺錢,但是他的理想卻是“讓制造業掌握消費者的數據,讓消費者知道制造業的數據”,依此而斷,馬云以及他所代表的整個企業扮演的是電子商務領域的云計算企業的巨無霸。有了這個巨無霸,任何想做電商的企業很難繞開馬云,而馬云卻可以為所欲為。就像有著巨大社交資源的騰訊,雖然在移動社交領域布局較晚,但是“微信”一出,米聊等產品瞬間就元氣大傷。